8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公示2016~2017年度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鲁工商市字〔2018〕227号),蓝星东大凭借长期积累沉淀的强劲实力和始终如一的卓越服务,继续得到行业与社会的高度认可,再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殊荣。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省工商局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山东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是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两年向社会公示一次。
长期以来,蓝星东大始终恪守诚信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着力于加强信用机构和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依法经营,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与客户一起共担、共创、共赢,深受社会和行业的好评与信赖。
今后,蓝星东大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将进一步提质升级,拓宽市场空间,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和水平,守法经营,为企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已经走过了33年的历程,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企业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后,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